全国服务热线
服务热线
当前位置: 首页 >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二条,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发表的音乐作品,只要在首次录制或发行录音制品时未明示禁止他人录音使用,任何人,包括创作者本人,便可以依法透过“法定许可”制度,在支付法定报酬的条件下进行重录,无需获得原著作权人许可。
蜂鸟你是不识字?。
你怎么看待剪映收费过高问题?
伊朗是不是应该该考虑购买中国的雷达、预警机和J10c了?
为什么警察执法有一点凶?有时候不会心平气和?
被称为「人间尤物」的女主,有多绝?
如何看待rust编写的zed编辑器?
你做过最抽象的事情是什么?
歼-20 在国际上到底是什么地位?
印度人低种姓为什么不冒充/攀附高种姓以获得阶层跃升和优待呢?
QQ咨询
联系电话
微信扫一扫
返回顶部